12月15日,“微信珊瑚安全”公众号发布《关于打击利用AI仿冒知名人士进行营销宣传的公告》:近期有媒体报道网络存在利用AI技术仿冒名人进行不当营销的现象,微信从速从严打击了一批利用AI仿冒知名人士进行不当营销、恶意博取流量的违规行为,并针对相关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累计处置内容532条,关闭账号209个。
公告所指的不当营销包括张文宏医生被代言某蛋白棒事件。有网友反映:家中老人在网络卖货视频中,看到了张文宏医生在卖一种蛋白棒,老人信以为真,不仅下单还转发多个群聊。经核实,该视频是利用AI技术合成的。
面对这种情况,张文宏医生表现出了无奈。这位可以对许多病毒挥斥方遒的良心医者,此时却拔剑四顾心茫然。他对媒体表示:“这些假的AI合成信息就像蝗灾一样,一次又一次发生,像漫天飞过来的蝗虫一样害人。事实上,从平台投诉结果来看,我觉得最终也难以解决问题。”
张文宏的“无奈”体现出投诉和维权方面的“无门”“无力”。一是,“这样的卖货账号不止一个,且一直在变,多次向平台投诉但屡禁不绝”;二是,“报警总要有个对象对吧,现在报警报谁呢?他一天换一个账号,而且全是虚拟的,我向谁报警?”如此等等。
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吗?肯定不是。最根本的还在于加强防范措施和处罚力度。很多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成效也就大打折扣。
在网络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过程中,会有很多“敏感词”,知名人士和生命健康联系在一起,就会更加“敏感”。如果真正把“过滤网”织紧织密,就可以把类似现象消灭在初期,而不是等到用户举报才处理。这在技术上是完全行得通的,缺少的是积极有效作为。
一些平台非不能也,却以信息海量为借口实不为也。如果一些平台可以从中获利,那就更少了有效作为的动力。
积极有效作为同样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今年初以来,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净网2024”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已办理网络谣言类案件2.7万余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网民3.1万余人,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19.9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156.2万余条。
网络信息谣言是一个比较宽泛、与时俱进的概念,对人们生命健康造成危害的行为同样是网络信息谣言,也应该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范围之内。
更锋利的利剑是对相关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类似张文宏被代理蛋白棒事件,相关主体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一个链条,一旦涉嫌犯罪,谁都难辞其咎,需要分别承担刑事责任和与此相关的民事责任等。另外,就张文宏被代理蛋白棒事件来说,相关主体还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言之凿凿,就看执行的决心和力度有多大。决心和力度,永远是相辅相成的。
《我是刑警》这部电视剧正在热播,在众多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穷尽手段是破案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铲除利用AI技术进行不当营销并不需要穷尽手段,需要的只是有充分的注意力,因为这种行为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特征十分明显。
这种充分的注意力既来自平台的严格规范,也来自对相关犯罪行为的处罚,来自整个链条上的严格规范。这是更猛的“杀蝗剂”,果如此,类似张文宏医生那样“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无奈也就会减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