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价格宏观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省、全市和全区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进经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有关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区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的管理与协调;协助开展加强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贯彻执行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交通运输、能源保障总体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术产业、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贯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贯彻实施区域经济合作。
(七)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发展的目标及措施;配合开展全区对内、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筛选、储备、推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活动的项目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核准(审核)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及审核转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承担项目成果交易活动的组织、参加和各项筹办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区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区内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负责协调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工作,落实上级关于生态建设战略要求,研究提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绿色发展,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一)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贯彻落实上级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福建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福建省定价目录》等规定,建立“一价一卷宗”制度,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按权限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按照《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权限负责价格成本监审、调查及信息公开。
(十二)拟订年度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组织编制实施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促、指导重点项目的建设,跟踪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储备工作。
(十三)牵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十四)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法规、标准体系,配合推进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全区企业债劵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推进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绩效评估、效能建设、行政后勤、安全保卫、挂企挂村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治信访、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何婧,联系电话:0598-8337253)
(二)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全省、全市和全区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全区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承担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负责人:黄姗,联系电话:0598-8337978)
(三)区域发展和对外经济股(原中央苏区政策研究对接办公室)。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等区域合作;贯彻落实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方面申报以工代赈等投资项目;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负责按权限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模、投向及改革政策;按照规定审核转报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项目;支持重点开发区建设;研究提出全区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全区参加中国·海峡创新成果交易会(简称“618”),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最新项目成果和全区企业的技术需求和对接,做好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具体牵头做好全区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审核、转报和下达工作,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负责人:出思桦,联系电话:0598-8288690)
(四)投资和审核审批股。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组织实施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总规模和结构目标;负责全区重大投资项目的汇总、跟踪和管理推进工作;负责转报及转下达相关行业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及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按权限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受理承办本局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承担相关审批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局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配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的建设;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负责人:徐静,联系电话:0598-8337978)
(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筛选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全区重点项目名单和省、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名单,组织编制全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跟踪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检査、督促、指导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重点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督促分级管理单位和区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承担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研究提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分析数字经济运行情况,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组织编制数字经济发展专项投资计划,负责分工范围内信息化项目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开发应用和产业发展,负责按权限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负责人:张海,联系电话:0598-8212208)
(六)生态产业股(交通能源股)。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项改革工作,推动解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等规划、计划及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策划全区重大水利项目,协调和督促推进全区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全区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全区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参与组织拟订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统筹科技行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并实施年度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产学研联合,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创意产业发展;按照管理权限审核、转报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参与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和能源行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交通和能源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人:刘玉嫚,联系电话:0598-8220125)
(七)服务业股(粮食与物资储备股)。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参与研究内外贸发展战略和规划,按规定承担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推进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按照管理权限转报服务业领域建设项目,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第三产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落实全区第三产业发展的综合分析、目标考评等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人:待定,联系电话:0598-8220125)
(八)营商信用与体制改革股。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并组织评估和绩效考评;研究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协调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和上报,协调配合推进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陈斌,联系电话:0598-8220151)
(九)社会事业股(价格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衔接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就业和收入分配等专项规划、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审核、转报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配合开展人社、教育、卫生、文旅、卫健等部门有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监测预测预警市场价格变动,贯彻落实价格总体水平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明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负责违反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发改部门制定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工作规程和规范性文件;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对列入目录或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负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负责人:待定,联系电话:0598-8220125)
(十)数字经济股(数据资源股)。牵头研究提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牵头研究促进数字政务、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化及信息资源共享、信息技术应用、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负责人:待定,联系电话:0598-8220125)
三、单位领导:张健
四、办公地址:三元区列东街道新市北路836号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六、办公室电话:0598-8337253
七、微信公众号:三元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