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香港永居的关键之一是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MPF)。
不论我们是通过香港高才通、香港优才、留学、专才等途径获得香港身份,这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续签并最终取得永居资格。
香港非永居转永居的一个重要门槛是: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
“通常居住”通常围绕2点展开:1、生活痕迹,2、工作痕迹。
不经常在香港生活,如何拿香港永居?
这要证明申请人以香港为中心,并有意愿和计划在香港定居。
在这方面,MPF香港强积金是香港永居申请中的一个重要证明材料,特别对于持有IANG签证、专才、高才等需要通过在香港工作来续签的人群而言,更是至关重要。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全称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简称强积金或 MPF ,也被称为"香港的社保")
该计划是香港的一项退休保障计划,于1995年7月27日通过《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并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除了少数人例外,该计划要求18至65岁的香港雇员强制参与,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
无论是永居还是非永居,在香港工作的所有雇员都需要加入MPF计划以作退休之用。
除了少数例外,年满18岁至64岁的雇员或自雇人士,都必须参与强积金计划,无论薪资是否达到最低标准。
01自雇人士
通过生产或买卖货品,或通过提供服务以赚取收入,而不是以雇员身分受雇的人士。为自己工作、独资经营者(如:的士司机)及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均属自雇人士。
02一般雇员
根据雇佣合约持续受雇满60日或以上全职/兼职雇员(不论工作地点及时数)雇佣合约可从书面或口头订立
03临时雇员
受雇于指定行业:饮食业或建造业人士按日雇用或雇佣一段固定期少于60日
04豁免人士
以下类别的人士为豁免人士,无需参加强积金计划。
聘用下列获豁免人士的雇主亦可获得豁免:
①未满18岁或年纪届65岁的雇员及自雇人士;
②家务雇员;
③自雇持牌小贩;
④获法定退休金计划或公积金计划保障的人士(如公务员及教师);
⑤「豁免计划」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
⑥获准来港工作不超过13个月,获得海外退休计划保障的海外人士;
⑦驻港的欧洲联盟属下欧洲委员会办事处的雇员。
强积金制度分为:强制性供款、自愿性供款
强制性供款:
强积金强制性供款一经受托人存入雇员的帐户,即全数及立刻归属于雇员,强制性供款的投资回报,亦会全数及即时归属于该雇员。
01自雇人士
自雇人士供款额为收入的5%,并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限制,高于每月$30,000的,扣款金额上限为$1,500。
自雇人士可选择按月或按年在供款日或之前作出供款
02一般雇员
雇主必须使用自身的经费为雇员进行强制性供款,并在每个供款期(通常指每月)中,从雇员的相关收入中扣除雇员的供款。
供款金额设定为雇员相关入息的5%,并受到最低及最高相关入息水平的限制,上限为$1,500。
当雇员的月入息超过$7,100时,同样需要扣除5%作为供款,上限仍为$1,500。
相关入息包括雇主以货币形式支付或应支付给雇员的各种金额,如工资、薪金、假期津贴、费用、佣金、花红、奖金、合约酬金、赏钱或津贴。
不包括《雇佣条例》下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按月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
03日薪临时雇员
雇主需为员工供款,无论其每日相关入息为何。最低供款限额为每日$10,最高供款限额为每日$50。
当员工每日相关入息低于$280时,雇员则无需进行供款。具体的供款界定细节在此不作详细解释。
自愿性供款:
与强制性供款不同,自愿性供款通常是根据登记计划自身的规则来的。
雇员、自雇人士、及雇主可选择在强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额外的自愿性供款:
●自雇人士:自雇人士可在自雇人士帐户作出额外的自愿性供款;
●雇员:雇员可透过雇主在供款帐户内作出额外的自愿性供款,供款受计划条款限制,通常雇员要在离职後,才可提取或转移强积金;
●雇主:雇主可为雇员在5%的雇主强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额外供款,为雇员提供更多退休保障;
提取的时机包括达到退休年龄、提前退休、永久性离开香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结余账户以及死亡。
每种情况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每种情况的提取详情如下:
01达到退休年龄
雇员达到强积金计划规定的退休年龄65岁,可以申请:
●分期提取:分批次提取,自己可以决定提取时间、次数以及提取金额
●一笔过提取:即一次性提前账户内的强积金
●保留在强积金计划内继续投资
02提早退休
计划成员需在年满60岁且已终止所有雇佣和自雇工作的情况下,进行法定声明,表明无意再次受雇或自雇。
计划成员可选择一次性提取或分期提取强积金。
03小额结余帐户
总额不超过港币5,000元。该成员无意在可见的将来成为受雇或自雇人士在提出该申索的日期当日,自最近一个供款日起计,已过了至少12个月
04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计划成员必须提供由注册医生或注册中医发出的医学证明书,证明计久不适合从事某种类的工作
05罹患末期疾病
必须提供由注册医生或注册中医发出的医学证明书。患有导致预期寿命减至12个月或以下的任何疾病
06永久性离开香港
需明确声明已经或将要离开香港,并且无意以永久居民身份返回香港工作或重新定居;
同时需提供使受托人相信已被授权在香港以外某地永久居住的证明。每个个体仅限一次使用该理由提前提取累积权益。
07死亡
提供有效的成员死亡证明。成员的累算权益可由合法的遗产代理人提取计划成员可直接联络受托人,查询提出申索的行政手续及所需文件。
一般情况下,受托人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必须在30日内向申索人支付强积金。
香港的强积金与内地社保之间的显著区别在于,强积金允许灵活投资基金。
常见的基金类型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保本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基金和指数基金,个人可以根据风险偏好进行选择。
1、货币市场基金:此类基金通常投资于高质量的短期有息证券(通常不超过90天),风险较低。
2、债券基金: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公共机构、银行、商业机构或多边机构发行的债券或债务工具,回报主要来自债券的利息收入,或通过在市场上买卖债券而获得的利润,风险较低。
3、保本基金:保本基金为计划成员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本保障,通常包括本金保证或最低回报保证,风险较低,但存在保本承诺方无法提供承诺回报的风险。
4、混合基金:混合资产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和股票,不同的混合资产基金风险因其股债资产比例不同而异,风险介于债券基金和股票基金之间。
5、指数基金:指数基金采用被动管理策略,即基金的投资组合会根据参考指数的成分股比例进行交易,使基金的表现与所参考市场指数的表现相近,风险类似于股票基金。
6、股票基金:股票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上交易的股票,风险相对较高。
01投入的区别
内地的“五险一金”计划具有明确的划分和规则,涵盖多个方面的保障,包括医疗、养老、住房等,每一项都有特定的政策。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保费,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雇主负担,雇员无需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五险一金”在内地是法定要求,而与之不同的是,强积金在法定上并非香港的要求。
与内地的“五险一金”不同的是,在香港,通常情况下,无论员工从事何种工作,只要连续受雇60天或以上,就会被纳入强积金(MPF)计划中。
即便是短期雇员,只要连续工作60天或以上,同样会受到强积金制度的覆盖。
在香港,商业医疗保险并非法定政策。
因此,大多数企业通常除了提供强积金和工伤保险外,不会额外提供社会保障。
许多公司选择将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以提高效率并节省时间和人力资源。
02回报的区别
香港的强积金制度允许更加灵活地投资基金,既有潜在回报也伴随一定风险。
相比之下,内地的“五险一金”各自具有不同的回报特点:医疗保险实际利用率较高,失业保险基本上较少使用,工伤保险的使用也受限,养老保险的回报与缴费金额相关,而生育保险则主要面向女性。
在香港,强积金通常有三种提取方式,包括分次提取、一次性提取以及继续保留在账户中进行投资。
而在内地,各项险种有独特的提取特点,养老金在退休时按月发放,医疗、工伤、生育则在发生相关事项时可进行报销,而公积金则专注于住房用途。
办理强积金账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果你是受雇员工,你的雇主需要为你注册强积金账户,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 身份证明文件,如香港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许可(如果没有香港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有效签证和工作许可等文件)
② 银行账户信息
③ 雇主注册表,雇主会填写你的个人和雇佣信息
④ 填写强积金(MPF)会员注册表格
如果你是自雇人士,需要提供上述的①和②,以及自雇人士的申请表格和证明自雇收入的文件。
断签了已交的强积金能否取出?
是的,但须提交一份法定声明,详细说明已经或即将离开香港,无意再次在香港工作或居住,即放弃香港的永久居民身份。同时,需提供已获批准在香港以外居住的文件作为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此理由只能使用一次。如果重新回到香港工作,就必须重新缴纳强积金,且只能在年满65岁后才能再次提取。
续签签证时是否必须提供强积金证明?
不一定,强积金缴纳记录只是续签签证时可能需要的一种与香港有关的证明文件之一。
拥有强积金账户是否会影响内地的社会保险?
不会,香港的强积金和内地的社会保险是相互独立的。
如何查询强积金账户信息?
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是负责监管和管理强积金计划的法定机构。
你可以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投资组合计划、提取等信息。
网址为:https://www.mpfa.org.hk
如果你通过人才优才拿到了香港身份,但是没有去香港生活,有MPF记录对于续签也是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