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报道]福建:我们这样优化“案

   日期:2024-11-07     作者:caijiyuan       评论:0    移动:http://ljhr2012.riyuangf.com/mobile/news/3426.html
核心提示: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走心用情求极致福建:我们这样优化“案-件比”1∶1.52的“案-件比”怎么来的三明:多措并举优化“案-件比”三明

放在心上 抓在手上 走心用情求极致

[同题报道]福建:我们这样优化“案

福建:我们这样优化“案-件比”

1∶1.52的“案-件比”怎么来的

三明:多措并举优化“案-件比”

三明: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检察官会商分析研判办案数据。汪红闽摄

大田:检察官提前介入,与公安侦查人员一起研判电子证据。林长荘摄

“‘案-件比’情况怎样?”“‘件’数高了,要想办法降下来!”这些话,福建省三明市检察院领导到基层、到办案部门调研时必提。

7月31日,三明市检察业务态势分析会如期召开。案管办晒出了一组数据:上半年,全市案件审结率 82.5%;“案-件比”为 1∶1.52,位居福建省第二位,低于全国平均数。

分析会上,12位基层院检察长和市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业务态势,“案-件比”成高频词:有亮点的,分享了经验;比例偏高的,说原因,讲对策,谈下一步怎么办。

“案-件比”是评价办案质效的综合性指标。“好的要保持,不可松懈;靠后的要迎头赶上。”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瑜点评时要求,把“案-件比”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做优刑事检察,以最小的司法投入、最少的诉讼环节,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关键词一:找准问题

说起“案-件比”的前后变化,宁化县检察院从全市垫底到跃居榜首的飞越,让人眼睛一亮。

2019年第一季度,该院“案-件比”一度高达1∶2.014,排在基层院末位。不久,陈瑜一行带着数据报表来调研,查阅卷宗,把一次或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量占比较高、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摆在桌面上。

“一起并不复杂的交通肇事案,竟然退补一次,还延长办案期限。这是为什么?”调研结束,该院检察长郭建武坐不住了,马上组织案管部门和相关办案部门召开专题分析会,围绕调研组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地查找不足,逐项分析症结所在,研究优化“案-件比”办法。

把脉会诊,对症开方。该院迅速采取多项措施:将退补率纳入检察官考核指标体系,倒逼检察官在案件批捕后持续跟踪、引导、完善侦查证据;对可自行侦查的,强化检察亲历性,提高工作质效;规范退补、延长案件审批流程,杜绝案件“空退”、无故延长;开展退补案件专项质量评查,通报退补瑕疵案件;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

知“短”而后勇。此后每月,院领导都盯着数据的起伏变化,向落实制度措施要质效。从2019年第二季度起,该院“案-件比”从高位开始回落,到今年前6个月,保持在1∶1.19。

关键词二:引导侦查

“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检察‘案-件比’整体呈下降趋势,还得益于构建检警良性互动关系,梅列、三元、沙县、泰宁、宁化、清流6个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引导侦查更加及时有力,司法办案更加规范,质效明显提升。”三明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江长擎分析道。

以大田县检察院为例,该院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办案信息,迅速启动检警联动协作机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3·31”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第一时间做好阅卷工作。

针对这起涉案金额大、人数多、取证范围广的特点,检察官及时将阅卷中发现侦查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反馈给侦查人员,并召开会商会,面对面沟通研判,共同研究侦查方向、明确取证重点和规范取证程序,提高各类证据证明力,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确保了这起涉案金额达5亿余元的罪案顺利侦结。

在检察官介入引导侦查、继续侦查过程中,对14名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同步展开。由于在侦查和审查批捕、起诉阶段,相关疑点证据的排除、关键证据的补强,都得到解决,各诉讼环节十分顺畅。检察官审查39本卷宗8000多页案卷材料,没有退补、没有延期;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精准,法院判决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节约了诉讼资源。

“实践证明,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引导侦查工作,减少退回补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是优化‘案-件比’的重要抓手。”江长擎介绍,市检察院与市中院、市公安局还联合出台相关文件,探索建立公检法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关键词三:释法说理

优化“案-件比”,还要在强化释法说理上下功夫,确保案结事了,这已成为三明市检察机关刑事办案检察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元区检察院把优化“案-件比”的着力点放在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与公安、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发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努力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74件100人,分别占提起公诉案件的82.22%和82.64%,其中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达97人次。认罪认罚多了,服判多了,上诉少了,直接促成该院上半年“案-件比”变为1∶1.42。

此外,三明市检察院和泰宁、明溪、沙县、尤溪县等院还建立退回补充侦查与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监督制约机制,采取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形式,对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的《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等进行审核,增强各类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和监督的刚性。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优化“案-件比”,三明市检察院发挥业务数据在案件质效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业务数据研商机制,通报全市检察办案核心数据,用数据做活检务督察。即,坚持院领导每个月到业务部门召开一次业务研商会,“一对一”分析研商、“点对点”督促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业务分析会和全院性工作态势分析会,集中分析研判检察业务发展态势,及时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抓好督促落实,向数据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战斗力。

(本报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陈长回 陈帆晖)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有了检察室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 江伟

检察官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了解案件信息。夏晓莉摄

7月31日,我院派驻鼓楼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成立。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从源头规范执法,提升办案质效,这是我院从机制上优化“案-件比”的最新举措。

鼓楼检警互动,在沟通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合力有效打击犯罪,不乏典型案例。王某等28人涉黑案,在审查起诉环节,为补强证据,检察官进驻公安办案组,提出继续侦查意见60余条,查清漏罪136起。到提起公诉时,卷宗达1200多册,该案定性从涉恶犯罪“升级”为涉黑犯罪,涉案人数从8人追加到28人,涉案金额增加了1000余万元,实现办案效果“三级升”。

该案犯罪人员众多、涉十余项罪名,犯罪事实上百起、被害人上百名,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取证难度大。在退查期间,检察官与公安侦查人员一同研判证据,明确取证方向,确保案件顺利起诉。日前,一审法院对王某等涉黑案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把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司法不规范、取证不到位等问题解决在案件移送前,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快些、更早些。设立派驻检察室就是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鼓楼检警形成了广泛共识。

比如,检警两家联合发文规定,派驻检察室后,我院选派员额检察官轮流值班,视情况主动或应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就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接受咨询建议;对刑事侦查活动全流程进行监督引导,对监督事项及时跟踪、督办。值班检察官还可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查阅案卷、实地巡查等方式在侦查活动现场开展工作,及时对侦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进行纠正。

依托检察室,我们还建立类案分析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收集证据,定期分析研究刑事案件类案规律、特点,统一执法理念,提炼办案指引;督促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同步开展认罪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环节的有效运用。我相信,随着一系列做优刑事检察措施的落实,“案-件比”一定会达到更优水平。

连续4月持续优化“案-件比”

惠安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蔡达雄

从第二季度起,连续4个月,我院的“案-件比”实现持续优化。当第二季度和7月份刑事检察“案-件比”的数据公布时,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感受:转理念、转作风、转方式转出了办案新气象。

数据显示,我院第二季度“案-件比”为 1∶1.625,第一季度这个比率是 1∶2.5。从4月开始,每月“案-件比”为1∶1.98、1∶1.64、1∶1.36、1∶1.3,呈逐月优化趋势。

今年初,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发后,我院检察长余冬阳要求对我院2019年度“案-件比”业务数据进行专题研讨,深入分析数据背后所反映的业务运行情况和影响“案-件比”制约办案质效的机制性问题和操作层面的薄弱环节,提出“三转”措施,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转理念。承办人员摒弃案件只要有罪判决、不办错案、法定期限内结案就算合格的观念,在思想上绑紧“案-件比”这根弦,以高质高效办案论“英雄”。

转作风,以检察自觉主动作为,强化主导责任。对继续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办案检察官跟踪督促侦查取证,提高侦查质量,避免退而不侦、查而不力。

转方式,将“案-件比”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实体程序并重、质量效率并举意识,把做优刑事检察进一步细化量化。

此外,我院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侦查活动监督写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规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做实做细。第二季度,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提前介入12件次,提供引导侦查意见27次。

把每一个诉讼环节都做到极致,“案-件比”就会不断优化。

截至6月30日,我院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期限案件数从第一季度的150件减少至98件,环比下降了34.7%。陈某涉网络重大诈骗案,检察官紧盯侦查取证进展、以释法说理促进陈某认罪认罚。结果,此案从受理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只用了12天。

近9成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福清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林德泉

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刘玮婧摄

福清市在福州地区案件量最大。上半年,我院“案-件比”为 1∶1.627,排在福州市前列,并低于福建省同期平均值。保持这样的比率并不容易,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我们有“硬核”加持,优化“案-件比”。

硬核一:有的放矢,展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力。认罪认罚可减少退补、上诉率。今年1月至6月,我院超过9成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5%,速裁程序适用率达59.5%。数据背后是5个不变的坚持:坚持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全覆盖;坚持聚焦各流程,捕诉审三个环节认罪认罚全面适用;坚持紧抓关键点,细化量刑计算方式,压实各捕诉部门和检察官责任;坚持打通瓶颈点,建立值班律师库;坚持把好监督关,规范权力运行。

硬核二:未雨绸缪,强化“提前介入”之为。疫情防控给侦查取证增加了困难,我院更加突出发挥检察官主导责任,注重审前证据把关,通过提前介入强化与侦查人员沟通,严格按照审查起诉标准对侦查取证活动进行指导,围绕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取证并完善证据链条,避免将瑕疵证据带入批捕起诉环节而影响“案-件比”。

硬核三:快马加鞭,杜绝“退查延期”之惰。主要从三方面发力:一是强调多层把关、倡导备案审查,有效杜绝随意退查、“借”办案期限等慵懒散的现象。二是建立绩效数据分析研判制度,确保退查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三是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审案议案功能,凝聚集体智慧结晶,对补侦事项在一退时做到全面告知,减少二退概率。

“硬核”加持,促进办案环节更加流畅、诉讼过程更加有力有效,从而减少了司法成本。如涉黑恶犯罪案件,案情复杂、罪名繁冗、人员众多,“案-件比”一直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我院成功扭转了这种局面,涉黑恶犯罪案件“案-件比”为1∶1,“案-件比”达到最优。

45天办结特大团伙电信诈骗案

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陈素珍

日前,我院提起公诉的陈某等54人特大网络“赌石”电信诈骗案,法院分别对被告人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相应罚金。

办理这起诈骗数额800多万元、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卷宗达60余册的犯罪案件,我们打出了优化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案-件比”的组合拳,即组建办案专班,科学合理地配置办案力量,实行繁简分流,确保人员跟着案件走,力量随着任务上,结果仅用45天就办结,达到了预期效果。

该案由宁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团伙电信诈骗,大多组织严密,分工精细。审查中,只要一个证据出现纰漏,就可能对整个案件产生影响。为办好该案,我们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专案组,统一调配办案人员,集中优势兵力攻坚。

经审查,该犯罪集团,纵向分为老板、主管、业务员三个层级,横向分为5个业务部门以及某直播室。根据上述层级及部门分布情况,专案组分为三个小组。第一小组负责陈某相关证据材料、法律适用、起诉书撰写等工作;第二小组审查横向业务条线相关证据材料;第三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综合证据审查,系统录入等工作,对接公安、审判机关。工作中,三个小组紧密配合、无缝对接、高效运转。

针对以往疑难复杂案件较多退补、延期办案的情况,专案组把精力放在提前介入和捕后跟踪上,坚持以庭审标准把握证据要求,加强与鉴定机构沟通协调,与侦查人员共同研究证据收集问题,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环节。

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由于事前做足了功课,专案组将重点放在审查有疑问的证据材料上,很快明确还需补强的证据,包括补充管理层、公司微信群等聊天记录,其他业务员认罪详细供述等,以排除犯罪嫌疑人辩解,明确公司业务员的主观明知、分工角色等。

为防止案件“返工”,检察官联席会议决定边审查边完善证据,办案组就需要完善的证据列出详细的《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并启用我院与公安机关建立的“退补办案机制”,由我院副检察长、检察官与公安局分管领导、法制科负责人、侦查员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公安机关15日内补齐相关证据材料。很快,应补齐的多个证据收集到位,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案件顺利起诉至法院。

该案如果直接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侦时间可用一个月,重新移送后,审查起诉还可用一个月,无形中拖延了办案时效。该案没有经退补程序,就把补侦和审查的时间省了出来。

对退回补充侦查,我们有严格的把关程序,需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层报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审批,再召集召开公检联席会议,面对面沟通解决证据补查问题。

2019年12月以来,我院二退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4%,三延同比下降了76.68%,有效减少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退侦、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办案“件”数。

早认罪早结案早回家

贩卖毒品案被告人 李某

最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我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个判决结果是基于我在福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认罪认罚,在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幅度内,因此我没有上诉。

早一天认罪,在办案环节上少一些反复,就能早一天结案,早一天接受改造回归社会,这是案件移送福鼎市检察院审查后,我才逐步认识到的。为此,检察官用心良苦,给我做了不少思想工作。

贩毒案发后,公安机关认定我6起贩毒事实,我没有认罪,辩解说是别人让我带的。案件到了检察院,检察官提审时,认为我还有3起贩毒行为没有交代,希望我能如实供述,为从宽处理创造条件。后来,案子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在这期间,检察官对我释法说理,让我明白:不认罪,证据确实充分,照样可以定罪判刑,追究刑事责任,但认罪认罚就能得到从宽处罚。检察官拿其他案件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判决轻重不同的例子教育我,让我打消侥幸心理,还让我看一个因贩毒走上不归路的视频。

视频中,贩毒吸毒害人害己,让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触动了我,彻底唤醒了我的良知,痛悔自己贩毒造成的危害,也让我醒悟过来:自己上有老,下有小,亲人们多么期待我能早日回到他们身边,认罪认罚才是最好的选择。

因此,当案件重新移送检察院时,我对9起贩毒事实都作了如实供述,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法院开庭过程中,我告诉法官,自己真心悔罪、认罪认罚。几天后,案件宣判了,拿到判决书时,我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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