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以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中医学位点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立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院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本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工作。每个二级学科(类别领域)成立一个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专家和2名秘书组成,专家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秘书为在职在编教师。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开展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为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所有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考前,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网络复试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2.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
3.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4.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1-2人,负责考生进入复试会场前的准备工作、相关演练、技术保障、处理突发状况、考生身份确认、环境检查、顺序安排、邀请考生进入复试、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5.根据考生情况合理分组,复试前确定统一的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
6.学位点指定专人负责试题、面试评分表、综合面试表、 录音录像等重要复试材料的管理工作。
7.指定专人作为网络复试管理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网络面试平台培训,熟悉系统操作,并负责培训本学位点所有面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确保所有人员熟练使用网络面试平台。
8.复试期间必须坚持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确保公平公正。
9.接受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监督。
二、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位点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方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云考场”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和钉钉做为备用平台。复试前,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远程复试系统培训及实战演练。学位点复试场地设在中医系昆仑路校区,考生端应选择网络信号条件好的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
(三)复试时间
1.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
2024年3月29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具体复试时间,以学位点电话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注意接听电话,如考生电话号码发生变化,请及时与学位点联系。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四)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络远程复试前3天通过复试平台提交相关PDF版电子材料。学位点按提供材料精准做好“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的考生确认工作。学位点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要求,对享受加分项目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档案材料保管单位的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考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后,做好复试资格审查记录并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复试规则
1.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 初试基本要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比例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对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名单组织复试。
(六)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综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30分钟(含自我介绍、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为保持规则统一,由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内容组织实施,以在线问答形式进行。
2.外语能力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译等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
(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八)复试程序
1.发布复试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时公布,调剂考生在调剂管理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复试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
2.核对复试信息。在考前、考中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包括准考证、学籍学历、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不符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3.交纳复试费用。根据“云考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要求,需要交纳平台系统使用费,收费标准为30元/人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交纳。
(九)复试纪律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学位点严格遴选,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各位老师必须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做到公平公正。
2.复试工作小组人员接受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位点严格按照学校、学院规定的复试程序进行,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4.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5.对在复试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先看政治单科成绩,后看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通过复试待录取的考生在报到入学前前往符合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公示期间医学部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审定后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4.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5.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 学位点申诉渠道
电话:0971-6102856
部门:青海大学医学部中西医结合、中医学硕士学位点
2. 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71-5310695
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邮编:810016
青海大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硕士学位点
2024年3月22日